要不要来点“对抗教育”

时间:2016-03-27 10:22  来源:中国文化联盟网   点击:

    杨某,某中职学校在校生。为争一个球,他用羽毛球拍狠击一个同学的后脑勺,铝合金的球拍断了,他就用断拍又狠戳同学的太阳穴。被打的同学脑颅内严重出血,当场瘫倒,第二天就死了。打人者差两个月才满18周岁,未成年,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14年有期徒刑。面对记者的采访时,他说:“我不知道人这么不经打!我后悔,心里也不甘愿,我看是自己运气不好,电视里那样打人都不会死,我怎么两下子就打死一个人了……”
    隋某,初三年级学生。因打群架,用板凳也砸死了一个同学,事后,他也对记者说:“知道这样一砸就死人了,谁敢砸呢?我很后悔……” 
    这种事后追悔自己出手太重的事,在校园暴力案子中极为常见。打人者往往说自己不是故意要置对方于死地的,可一出手,就是那么狠,那么残忍,酿成了恶果。
    有人怀疑这种说法的真诚,说那是一种本能的避重就轻、推卸责任的说法,就像那么多的贪官被抓起来时,几乎都声泪俱下地“悔不当初没有好好改造世界观”一样,其实让他们“重活一次”,他们也许还会故态复发,好不到哪里去的!
    是啊,体制不改变,制度不修好,就像是一个没扎好篱笆的园子,谁动辄可以捞个满满当当,谁会太考虑伸不伸手的问题呢?那些栽了跟头的贪官的作态,的确是让人怀疑其真诚的。
    但孩子不同,除了个别同学,如连杀几个同学的马加爵,如杀母的徐力,有明确的“杀人”动机,许多报道出来的校园暴力案子都是找不到“动机”的,都是误伤,或误伤致死。一个“误”字,自然让当事者追悔莫及!
    什么原因导致我们的孩子一出手就那么重,就“误”把人往死里整呢?众说纷纭。比较集中的说法是,学校“重智轻德”、缺乏法制教育、缺乏正确的人格引导的教育模式,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、道德败坏、贪污腐败、践踏法律的影响,致使人文精神的缺位,道德的滑坡,已经蔓延到了校园。再说,又有电视电影光盘网络等对残忍情节、残忍心理的渲染带来的直观教育,等等,校园暴力现象的严重存在也就不难想象了。也有人谈到了独生子女现象,由于长期处于被溺爱的中心,唯我独尊,不能容人,心理畸形发展,难免稍不如意就拳脚相加,甚至把人往狠里整……
     应该说,这些分析各从某个侧面、某个角度看到了问题的症结。所以,所开列的“方子”也是会有一定“疗效”的。比如,社会普遍重视的人文精神教育、道德意识教育,已经明显见到成效;再比如,现在有不少学校搞“挫折教育”、“受挫教育”、“坚强人格教育”、“感恩教育”,对“矫正畸形心理”、增强独生子女的合作意识方面也是有明显效果的。
    当然也有人对“挫折教育”、“受挫教育”提出质疑,他们认为,这一代人基本都是独生子女,生活中他们实在是没有真正受挫折的机会,编织得再好的“挫折教育活动”,也都是人为的,在许多保护措施之下进行的,常常难免有“隔靴搔痒”之嫌。于是,竟有人异想天开地提出了这样一种设想:是不是可以同时搞一点“对抗教育”,使“挫折教育”不空对空,不停留在理论上,不停留在“虚拟”上,而是两个人,或红蓝两方的真实对抗、真正的较量,让孩子们真正地“磨炼”一番。讲这话,当然不是鼓动大家去打架,也绝不是鼓动大家都迷拳击、搞拳击,而只为说一个道理: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,你得亲口尝一尝!“对抗教育”可以真正磨炼出“抗击打能力”、“抗挫折能力”、“应付突变事件的能力”,也可以使学生对“伤害”的程度有更深切的体会!
    初听这话,我觉得很有道理。比如,一位年轻的同事就对我说过这样的事:十八九岁时,他很迷拳击,电视转播的拳王争霸赛场场必看,然后就在房间里“虚拟比赛”:学着所崇拜的拳王的动作与沙袋比赛,乐此不疲,并从此自认为天下无敌,经常对周围的同辈作些挑衅。后来,一位朋友提出和他打对抗赛,只一拳,就砸出他一个“天女散花”,鼻青脸肿。他说,幸好有很厚的拳套,不然不知要掉几颗牙。从此之后,他不再迷恋拳击了。
    再比如,一位爱养宠物的朋友也告诉过我,那些小猫小狗,最好都要养两只以上。小家伙在嬉戏、对抗中长大,就显得健康、勇敢,不然就会显得胆怯,甚至“忧郁”……我从没有养过宠物,但我觉得他分析得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。
    这么说,是不是我真的主张和倡导来一点儿“对抗教育”呢?不!我觉得这样看问题是表面的,舍本求末的,有那么一点儿“病急乱投医”的味道。其实,冷静而客观地去翻看一些资料,冷静而客观地想想,我们校园的文明程度绝对比以往要高多了,打架现象比以往要少得多了。要真来点“对抗教育”,会不会反而有更多人蠢蠢欲动,动辄打人出气、过手瘾,而后又美其名曰“对抗教育”呢?!
    有人写文章说要不要来点对抗教育,说是不成熟的想法,算是一个思想火花。我这文章也同样是另一种不成熟的想法,也算是另一个思想火花吧!这两个“火花”相撞,会引起什么样的“燃烧”吗?唉,诸君拭目以待吧!
        (原稿发表于《教师报》2002年2月6日)——《今日文艺报》总第6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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